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2014年工作总结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30 浏览次数:


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2014年

工作总结

 

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20141130

 

2014年,我们在去年取得优秀成绩的基础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里统一部署,从株洲的实际出发,以《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量化考评方案》为抓手,使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以团结奋进为主线、以民生保障为载体、以宣传教育为动力,既体现了省定主题,又彰显了株洲特色,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为我市今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六连冠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抓好“五进”载体建设,促进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

年初市组委会在讨论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时,决定将努力实现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作为本年度第一要务。为此,我们以抓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载体建设为推手,通过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部署,努力构建集中宣传机制,积极组织有关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一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今年的宣传教育月我们以五十六个兄弟民族是一家为主题,通过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送戏下基层和为少数民族办实事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民族平等政策,加强民族法制教育。其中,以市组委会及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委员会、市民宗局共同编写的《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读本》影响最广,收效甚大。该读本在详细介绍民族平等政策的主要原则和内容的基础上,又针对当前我市民族工作的实际,宣传了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该读本印发了10000多册,送及所有涉及民族工作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广受好评。目前,该读本不仅成为我市普及民族知识的宣传资料,而且还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个服务窗口指南。二是着力抓好宣传阵地建设。派乐妈妈幼儿园是株洲市唯一一个学校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我们力促其坚持民族教育办学特色,确立加强民族教育的办学理念,通过市民宗局、教育局等部门的专业指导,幼儿园专门编印了适宜幼儿民族教育的教材,让孩子们通过学唱民族歌曲、学跳民族舞蹈、学画民族风情画和学做民族工艺品等课堂娱乐教学活动,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民族民族团结教育。三是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今年,我们在各类媒体发表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稿件64篇,编写《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简报》6期。在此基础上,我们注重做好组织市级新闻媒体集中报道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的工作。今年11月下旬,我们选定了株州民族饭店、西域果园和芦淞区少数民族维权中心作为集中采访报道对象,力求通过对这三个先进典型的宣传,达到巩固五进载体建设,扩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全社会的影响之目的。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实施中。

二、抓好主任会议建议的落实工作,着力推动民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年初代表大会审查预算时,我们按照去年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我市实施《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建议的要求,确保了市财政将炎陵县龙渣瑶族乡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由每年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设立年度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3万元、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每年安排办公经费10万元、对三个民族村每年各安排3万元发展资金等诸多事项的落实。同时,我们按照主任会议提出的以解决影响民族关系重点问题为抓手,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的要求,今年重点做好创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维权服务中心。经与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协调沟通,拟在城市四区启动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维权服务中心,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个维权服务中心点,在市区选择6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街道办事处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维权服务中心站。目前,该项工作已经进入实质阶段。芦淞区成立了株洲市首个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该工作室是在芦淞区民宗办、芦淞区司法局管理指导下的调解工作机构。其成员包括区民宗办、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公安局以及综治、信访、教育文体、民政、城管、卫生等相关部门。专职调解员由司法所所长和司法所助理员担任,同时,聘请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一线工作律师、民族问题专家教授和区民宗办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该机构运行半年多以来,共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法律事务咨询32起,开展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及维权服务9起,其中8起达成了调解协议,所有受理的矛盾纠纷事态都得到有效控制。芦淞区今年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事件与去年相比下降了80%

三、抓好考核标准的制定和典型引路,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

今年三月,市组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工作的意见》文件,对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工作提出了六个结合六项要求,即民族团结团结进步示范点要与创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文化传承和为民办实事等六个方面相结合,要求示范点做好建立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民族工作、集体经济发展状况良好、能够妥善处置单位内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和纠纷等,并对此制定了考核标准。为了抓好典型引路,我们把荷塘区桂花街道办事处作为重点建设单位,指导其将民族团结五进工作加以提升,创新了一套三建五进一提升(三建:建立组织机构网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宣传网络;五进:民族观念进机关、民族文化进社区、民族教育进校园、民族帮扶进农户、民族团结进企业;一提升: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的城市民族工作新方法,打造了一个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新型的、综合型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模式。该示范点的工作得到了国家和省民委的认可,被评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现在,我市有国家、省、市三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30个,分布于各县(市)区,为了加强市、县两级组委会对示范点的工作指导的常态化,我们注重提升组委会办公室人员工作业务水平,除了在日常性工作中进行督导外,市组委会还委托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委员会于11月中旬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人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为期两天的民族团结进步业务知识培训班,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集中授课,受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抓好关爱少数民族活动的开展,着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和谐氛围

按照2014年度工作计划,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活动:

1.实施启聪扶贫计划我们按照省里要求,继续把救助我市0-6岁龙儿的工作作为今年度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一个重点项目。为此,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委员会与市残联走访了40多户聋残儿家庭,送发了100多份《启聪扶贫计划简介》等资料。经过摸底和层层筛选,确定了32例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康复对象,市残联项目办初筛25名对象送省项目办审核,经专家审核评估确定17名救助对象。目前,这17名救助对象已经全部进行了手术

2.解决回、维族同胞生活中的困难问题。株洲市现有常住回、维族少数民族同胞近2000人。从1991年开始,财政就安排专款对回、维族同胞的清真肉食进行补贴。但随着牛羊肉的价格的不断上涨,给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回、维族市民带来很大的压力,为落实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缓解清真肉食价格上涨给少数民族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我们通过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使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起将清真肉食补贴标准由每年每年1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20元。为了搞好回、维族墓地的绿化工作,我们在三月份与市园林局联系,无偿调拨一批树苗在墓区栽种。

3.着力推动龙渣瑶族乡文化建设。2015年是炎陵县龙渣瑶族乡建乡30周年。为了搞好庆典筹备工作,市政府今年明确了一批献礼项目。市组委会积极配合市政府的工作,把加强瑶乡文化建设作为2014年度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的重头戏。组委会经过调查研究,决定筹集资金,支持建设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风雨桥。为此,我们在年初通过与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联系,募集资金10万元,启动了风雨桥建设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组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又多次深入现场进行督查,并确保了30多万元的建设资金陆续到位。目前,风雨桥建设项目即将竣工。与此同时,我们还与有关部门、炎陵县组委会等一道,深入挖掘整理五瑶文化建设(瑶歌、瑶舞、瑶拳、瑶膳、瑶居)。现挖掘整理出的瑶拳已形成了六组拳及器械对练的套路。今年派出20多名运动员组成瑶拳、韵律操节目参加了湖南省民族传统运动会,在表演项目中取得银奖。目前习练瑶拳已在全乡推广,还被编入瑶校课间操,百户瑶寨项目建设也深入推进,目前,已有20栋瑶居改造工程完工。

综观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由本市直接在省级媒体发表的报道数量还比较少,特别是缺乏一些深层次的报道;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之间以及市与县组委会之间在互通工作信息、搞好协调配合方面还有待加强等等。同时,也有一个需要引起省里重视的问题;据我市残联反映,省残联对省里分配的启聪扶贫计划免费手术指标有异议,因而对参与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有关工作热情不高,这也给下面市里的工作或多或少地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请省里对此予以重视。

我们将在2015年的工作中,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运用于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实践中,继续发扬成绩,进一步改进组委会的工作,特别是要在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方面下功夫,大胆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不断取得成效,为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市人大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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