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总结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2015年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总结

 

2015年,在省人大环资委的指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我委紧紧围绕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的工作目标,依法履职,加强对城乡建设的监督,加大对资源环境的保护,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一年来,我委始终把监督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紧紧围绕规划和环保等重点工作,依法开展监督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5月至6月上中旬,我委深入五县四区的10个乡镇、24个村庄,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查中,采用县(市)区规划部门推荐和我委随机抽查的办法,深入地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及生效村庄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形成了调研报告,向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汇报。针对存在的缺乏示范带动、部分村庄规划不切合实际、村民对村庄规划的参与度不够、乡镇规划管理职能缺失、规划执行机制亟待建立的问题,我们提出了“完美乡村”试点建设要加强,部分村庄规划成果要回头看,村民对规划的参与度要提高,规划执行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乡(镇)政府要担当起规划职责五条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二是对06版城市总体规划2014年执行情况进行调查。3月初,由建敏副主任带队,我委会同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年度执行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中,听取了市规划局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12个在建项目,召开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我市城市规划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向4月的常委会会议进行了汇报。针对调研中发现的规划工作人大意识不够强、总体规划具体实施刚性不够、法定程序还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对规划工作的认识;棚改工作应在城市规划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对生效城市规划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建议。

三是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综合执法检查。2-6月份,在市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的领导下,我委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综合执法检查。我委全程参与了暗访专题片制作、专题询问、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得到常委会领导的好评。城环委作为第三执法检查小组,在建敏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市财政局、株洲县、醴陵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我市节能减排的情况。检查结束后形成了调查报告,于6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汇报。针对我市存在的节能减排的任务仍然很重、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支持减弱、地方配套政策的扶持不健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尽快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加快绿色搬迁进程的建议。

四是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 7月下旬至8月上旬,在建敏副主任的带领下,我委组成的第三评议组对我市交通工作进行了评议调查,并将评议调查情况向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进行了汇报。针对评议中发现的物流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行业管理还不够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养还有待加强的问题,我们提出了要进一步科学谋划,做好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要进一步抓抢机遇,加快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理顺管理机制的建议。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审议意见书。目前,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整改之中。

五是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株洲市发改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3月底至4月初,在建敏副主任的带领下,我委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株洲市发改工作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并将督查情况向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了汇报。市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委积极主动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了整改,成效明显。针对我市发改工作中仍存在的经济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等方面的不足,我们建议市人民政府:加强战略研究要有新思维、强化项目监管要有新举措、推动园区发展要有新作为、统筹体制改革要有新进展。

二、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

一年来,我们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突出实效,开展了多项调查研究活动。

一是对我市土地储备有关情况开展调研。3-5月份,在建敏副主任的带领下,我委就市区土地储备相关情况开展了的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5月份的主任会议进行了汇报。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了土地储备比较散,主体众多;批而未供总量大,隐患严重;工业用地利用低,效益较差;城中村改造困难,进展缓慢的问题,我们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强化统一,继续完善土地储备管理体制;多管齐下,逐步消减批而未供土地总量;拓宽思路,不断提升工业用地效益;想方设法,破解城中村改造困局的建议。

二是对我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情况开展调研。6月份,我委会同市创建办、交通局、公交公司等部门,先后深入到株浏公交基地、中车株机、市内各大公交站场等一线进行调研,并专门组织住建、交通、公交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座谈,专题听取各方意见,掌握了一系列一手资料和数据,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向6月份的主任会议进行了报告。针对我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还不高、公交运营基础设施配套还不完善、部分重点工程项目进度还不够快的问题,我们建议市人民政府要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策扶持;要注重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要落实资金投入,强化经费保障。

三是对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开展调研。7月初,我委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我们听取了市房产局工作情况汇报,与局机关主要业务科室干部进行了座谈。实地查看了千金药业公租房项目、医药公司棚改项目、新华一村棚改项目和福鑫南郡开发项目。针对存在的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难度大、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存在历史欠账项目、房地产市场依然存在不稳定因素的问题,我们提出了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入住的管理、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的工作力度的建议。

四是对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综合治理工程进展情况开展调研。10月初,在建敏副主任带领下,我委对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综合治理工程进展情况开展了认真调研。经过调研,比较详细地了解了工程的征拆迁、投融资、各个标段的建设进度、手续办理等方面的情况。对调研中发现环境治理同步推进困难等问题,我们提出了注重项目可持续性发展、环境治理要同步推进、精准把握拆迁效果、优化几个具体方案的建议。

五是对我市交通枢纽商业中心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调研。10月份,在建敏副主任的带领下,我委对我市交通枢纽商业中心项目(即南岳岭、上月塘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了调研。经过调研,了解了此项目的征拆迁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发现的涉铁单位签约慢、征地拆迁前松后紧等问题,提出了严格程序,不折不扣遵规守矩;坚持标准,从严从紧完成征收;加快对接,尽快完成前期征拆;放开视野,科学编制项目规划的建议。

六是对我市城市自来水二次供水情况开展调研。10-11月初,我委对我市城市自来水二次供水情况进行调研。经过调研,了解了我市自来水二次供水情况的现状、问题。针对我市二次供水设施老化等问题,提出了增加投入,加快老旧设施改造,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等建议。

七是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1124日,我委对我市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建筑市场有待规范、棚改规划条件执行不够等问题,我们提出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规划条件等建议。

一年来,我委除了组织开展以上调研外,还积极协助省人大来株开展《水污染防治法》的调研以及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草案)》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立法调研工作,获得上级人大的好评。

三、突出主题,扎实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

今年,市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围绕“保护蓝天碧水,建设美丽株洲”的主题,以湘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发力开展活动。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如在6.5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日,利用各种形式对新《环保法》、践行绿色生活等内容开展宣传活动。邀请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走进污水处理厂查看设施运行情况;组织企业代表、环保志愿者及大中小学师生200多人参加“践行绿色生活”签名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环保知识竞赛;开展徒步湘江毅行等,这些宣传活动大大增强了市民的环保意识。二是加强媒体监督,曝光违法行为。首先是曝光停运污水处理设施现象。今年6月和9月,市环保世纪行组委两次组织记者在城区,赴醴陵市、炎陵对我市水污染情况开展采访检查活动,曝光了醴陵市工业园污染处理厂停运的问题,并及时通报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查处。其次是曝光桥梁厂砂石码头排口被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7月份,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在桥梁厂砂石码头附近,有人偷偷将建筑垃圾倾倒湘江。接到举报后,我们组织环保部门、记者进行现场调研,并将违法行为进行了媒体曝光。事后,我委协调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对在湘江内堤违法倾倒渣土的行为进行了清理和处罚,现在已经恢复原状。再次是曝光湘江城区西岸湘水湾排口污水直排问题。6月下旬-8月上旬,我委对湘江株洲城区段两岸排污口情况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摸清了排污口的情况,并组织记者对湘水湾排口的污水直排问题进行了曝光,督促环保部门进行整治。

四、加大力度,积极督办落实代表建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 9月中旬,在建敏副主任带领下,我委对代表建议进行了巡回督办,促进了代表建议的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天元区代表团的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27件,内容涵盖城市建设、新能源推广、公共机构建设、困难群体救助等方面。我委对这些建议意见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加强联系协调,督促政府落实好代表建议。在这次巡回督办中,我们对《关于加快清洁能源推广的建议》、《关于推进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建议》、《关于建立株洲市困难群体社会救助统筹体系,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的建议》、《关于请求加快完善滨江西路(珠江路至建宁大桥已建成路段)路灯工程建设,确保20155月前亮灯的建议》4件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和反复督办,促进这4项建议的办理取得明显成效。滨江西路(珠江路至建宁大桥已建成路段)路灯工程已于101日前亮灯;清洁能源推广方面,我市将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实行“以奖代补”,加大对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在推进传染病防治工作方面,我市将会把市级传染病医院建设纳入“株洲市十三五规划”重点内容。同时,将积极争取财政、民政支持,建立传染病救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与保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传染病医疗救治人才培养机制。关于建立困难群体社会救助统筹体系方面,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救助的平台建设,加强困难群体审核认定,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效率。代表们对办理效果表示满意。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一年来,我委坚持对内加强学习和管理,对外加强联系和协调,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加强学习。我们在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的周末大讲堂等学习活动,同时注重在委员会内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委员会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注重严格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办事。在调研中,注重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加强跟踪督办,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加强联系协调。加强与省人大环资委的工作联系,主动接受省人大环资委的检查和指导;加强与市政府对口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的工作联系,于111日至6日组织各县(市)区人大城环委的同志赴上海进行了人大制度相关知识的培训,效果良好。

回顾2015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监督形式和方法还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争取在2016年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责任编辑:市人大管理员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新动态

信息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