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简报(第三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09 浏览次数:

 

不断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引领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新一年,新憧憬;新一届,新希望。

14日,天台会议中心,气氛庄重而热烈,各代表团在认真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后踊跃发言。代表们对报告中描绘的未来五年株洲城市发展新蓝图,生态建设新格局,纷纷谈感受,积极建真言。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已是全体代表的共识。王隽、周刚、邓娇等代表提出,要以更加前瞻的视野、科学的理念、开放的胸襟来规划城市建设,避免重复和不合时宜的开发。王芳、陈晓晖等代表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探索城市发展新模式,规划改造旧城区,规划完善城市交通体系,不断改善我市的人居环境。崔玉新、刘谭香等代表建议,规划要注重城市和农村的并重。《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我市出台第一部的实体法规,这部法规的出台,是基于市人大常委会近四年以来一直关注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实践,也是充分调研,不断吸取民意的成果。新的一年,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确保《条例》的成果在我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践中的充分运用。陈军、喻正仁等代表提出要强化“全域规划”的理念,注重顶层设计,协调统一,彰显特色,进一步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布局,加快实现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乡镇规划的“多规合一”。来自株洲县代表团的吴文觉、刘伟文、罗灿等代表谈到株洲县的融城发展,欢欣鼓舞,认为这是发展所需、大势所趋,必将推动形成以城带乡、良性互动的协调发展局面。建议株洲县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发展特色,找准在市区功能分区的科学定位,彰显个性特点,既在设计上与市区规划融为一体,又便于自身操作与实施。

生态环保建设,始终是热议的话题。代表们对市人民政府在全面启动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的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霞湾港重金属污染治理、大唐株洲发电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农村畜禽养殖治理等一批生态治理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文中东、宁雅娟等代表说,株洲人杰地灵,在高速发展中,要始终注重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正确认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工作要有前瞻性,生态环境保护要走在前面,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罗平代表建议,要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要完善环保执法综合协调机制,特别是要加强环保部门同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林志芳、杨成伟等代表建议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的规定,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和违法者的曝光率,同时采取切实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的执法力度,让环境违法者在高违法成本面前不能违、不敢违。审议发言中,代表们表示了对今年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株洲市碧水蓝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期盼和关注。一致认为,要把贯彻新《环保法》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落实行动实施方案中的各项指标,让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政府部门的具体工作中,让株洲水绿天蓝土净风清。

《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推动城市管理升级的表述,让许多代表深有感触。城区建筑工地及城乡结合部扬尘治理问题,中心城区游商小贩占道经营、以街为市到处摆摊问题,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管理问题等城市管理中的难点在审议发言中被代表们一一提到。代表们认为,一个城市的发展变化,最直观、最直接的体现在城市管理的成效中。代表们建议,要进一步创新执法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落实科学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不断优化管理手段,整合管理资源,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聂岚艳是一位来自于基层办事处的市人大代表,在多年的基层社区工作实践中,她对城市管理工作有自己的一番见解。她建议适度下移管理重心到街道社区,让街道社区拥有自己的管理资金、执法队伍和组织机构,对辖区实行常态化的有效管理。程邦华、赵科峰等代表呼吁尽快出台《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让城市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城市综合执法行为,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市人大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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