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365最新网址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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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bt365最新网址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市委十一届八次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发挥代表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扎实地检查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作出评价、提出建议,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我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水平,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纯净的空气。
二、检查对象
市人民政府及其发改、经信、科技、公安、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商务、卫生、环保、气象、质监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全市落实《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情况;
2.全市落实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监测报告等重要法律制度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大气污染特别是PM2.5的现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布、空气质量改善、PM10和PM2.5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大气污染监测制度建设、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情况,PM2.5监测设施和发布体系建设情况;
3.全市依法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的工作情况。特别是对工业烟气、机动车船排放污染、施工和道路扬尘、餐饮油烟、小锅炉、恶臭污染等重点污染源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先进治污技术的运用情况;
4.全市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能源利用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5.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的情况;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开展考核问责,推动区域联防联控、全民参与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6.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四、检查方式
1.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会议座谈、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2.设立和公布执法检查办公室电话(28680534 / 28680500),接受群众反映情况,听取群众意见;
3.市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及时报道执法检查有关情况。
五、组织领导
1.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敏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宾兴林担任。各县(市)区联动进行。
2.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公室设市人大城环委,具体负责这次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崔玉新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尹舜、市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文中东担任。
3.执法检查分七个小组
第一小组
参加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杨宋虎
组长:唐亚明
成员:王放鸣 财经委部分组成人员、预工委部分人员
检查对象:石峰区、云龙示范区、发改委、科技局
第二小组
参加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鲁立彬
组长:董忠良
成员:易笑平 教科文卫委部分组成人员
检查对象:荷塘区、经信委、公安局
第三小组
参加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王建敏
组长:崔玉新
成员:王龙才 城环委部分组成人员
检查对象:醴陵市、株洲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第四小组
参加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王建之
组长:钟学群
成员:李文波 办公室、研究室部分人员
检查对象:攸县、芦淞区、环保局
第五小组
参加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刘柏生
组长:刘畅儿
成员:尹 舜 联工委部分人员
检查对象:炎陵县、商务局、农业局
第六小组
参加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汤少云
组长:夏昌武
成员:内司委部分组成人员
检查对象:茶陵县、卫生局、住建局
第七小组
参加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王继恩
组长:曾 仡
成员:郝建东 农业委部分组成人员
检查对象:天元区、质监局、气象局
六、检查步骤
具体分为组织发动阶段、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和审议三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3-4月)
1.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执法检查方案。
2.3月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安排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
3.组织执法检查相关人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
4. 执法检查办公室开展前期调研,了解相关情况,研究确定相关事宜。
5.执法检查各小组分别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
(二)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4-5月)
1.4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发改、经信、科技、公安、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商务、卫生、环保、气象、质监等有关部门,根据执法检查方案,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2.5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七个检查小组分别开展执法检查。
3.5月下旬,主任会议听取检查组情况汇报。
(三)审议阶段(6月份常委会会议)
听取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并进行审议。
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询问。专题询问的问题由各检查小组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提出。专题询问的问题,应由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现场予以回答。
七、具体要求
1.这次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主动配合、认真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各检查小组、各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配合。
2.各检查小组应分别邀请3–5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并配备1–2名相关专业人员。检查过程中,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要严守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轻车简从。要认真准备向常委会汇报材料,并提出针对性较强的建议与对策。
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公室负责情况的收集和综合,制作专题电视片,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4.市各新闻单位要明确专人,积极配合,在媒体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